近日,牛红超交通肇事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牛红超持证驾驶重型罐式货车,沿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辽海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路口右转弯时,与李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某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牛红超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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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的“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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