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为海门人民检察院,招标人为海门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询问台制作及安装
二、标的限额:4.5万元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高于标的限额将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在开标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投标人自理。
5.投标费用:包含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运送费、安装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与检察院无关。
7.一年内所做审讯台,仍按单价限价根据实际数量结算。
9.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10.本项目交货安装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晚于交货日期者一律无效.
11.投标人(乙方)应到海门人民检察院实地察看(长江路998号),未到实地察看导致了解信息有误,其责任由投标方(乙方)自行承担。现场考察联系人:钱先生,电 话:69966662
四、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总计费用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但不限于)具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书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法人单位加盖红章的委托书、身份证。
2.单项报价、投标报价及总报价均需填写完整。
3.提供2017年以来业绩证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4.投标文件快递至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 钱先生收
电话69966662
六、投标截止时间
以邮戳时间为准,截至为2020年8月6日下午18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7日下午3点
2.开标地点:海门检察院321会议室。
海门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