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两在两同”建新功 | 海门区新时代政法系统“十大忠诚卫士”风采展示——付继博
2021-09-17 10:14:00  来源:海门检察

  付继博同志先进事迹

  付继博,男,198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检察官,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曾获海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大法治人员、平安法治建设先进个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优秀业务能手、三等功、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从检近14年以来,始终能够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积极践行检察职责,取得诸多工作业绩。

  忠诚履职,勇挑重担

  深知检察官办案办的不仅仅是案件,办的还是当事人的人生和未来,在办案过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敢于啃“硬骨头”,积极办理大案要案。先后办理了多件重大、疑难、有影响案件,如在2018年办理审查起诉南通地区首例监察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该同志在提前介入期间连续多日驻办案机构,废寝忘食,就案件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会商,完成介入报告,后该案顺利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因案件没有先例可循,办案系统准备不足,只能“摸着石头过河”,积极协调、探索,最终在审限内完成了决定逮捕、审查起诉等程序,后法院支持了指控意见,为制度探索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能够通过“小案件”发现“大问题”,力争办成精品。他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把“小案件”办成精品。如办理的王某某贩卖毒品案,虽然该案涉案毒品数量不大,但王某某以快递方式购买毒品后贩卖,对该案是否同时构成运输毒品罪存在争议,通过查阅相关司法解释和刑法理论,最终认定王某某仅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该案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17年第三期刊登作为公告案例。在办理马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一案后,发现部分群众对于传销的认识不够深入,防范意识也不够强,容易被骗陷入传销组织。为此,专门以该案为素材撰写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从案件事实出发向普通群众普法,宣传传销危害及如何避免落入传销组织,发现疑似传销组织如何处置等问题,该案例被评为“以案释法优秀案例”。

  三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相关主体权利。如在办理某开设赌场一案中,发现涉案人员曾在某小学附近开设赌博机房,案发前已关闭,该赌博机房与学校的距离不明。出于对未成年人学生权益及健康成长的考虑,不放过任何案件线索,按照自行补充侦查的标准,到该学校进行现场勘验、测量,发现该赌博机房与学校直线距离仅100余米,属于刑法意义的“附近”,最终成功追诉犯罪嫌疑人一人,追诉漏罪一节。

  司法为民,服务大局

  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延伸检察触角,自觉将工作置于全局中去认识、去思考、去定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项目。

  一是结合检察职能,创新服务发展。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承担院护航民企工作专班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完成涉企案件影响评估,向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参与帮助企业完成刑事合规等工作。参与“三进”活动,制作法治宣传课件,协助检察长至相关公司上法治课。参与服务企业创新项目,2018年参与的“检企直通车”创新项目获得市创新奖二等奖,2019年参与的“落实三项机制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项目获得市创新奖一等奖。

  二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刑事和解。在检调中心工作期间,发挥枫桥精神,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充分发挥“三部调解法”(释明“法”与“理”、“背靠背”调解、“面对面”调解),耐心做通双方思想工作,力争让被害人受到抚慰,让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错误。在一起因五角钱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双方有抵触情绪调解意愿不强,灵活运用该方法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后该案被南通市院评为刑事和解“精品案例”。

  三是投身法治宣讲,服务社会。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帮助青少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定期开展法治宣讲课,为青少年送上精心准备的法治大餐,播散法治种子。总结典型案件,制作《民营企业经济犯罪预防》等课件,赴民营企业宣讲,助力企业提高合规水平。

  使命担当,用文字承载思考

  依托担任海门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职务,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充分发挥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优势。勤于总结学习,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形成诸多调研信息成果。

  一是勤于思考,不断产出法学研究成果。工作期间申报并完成包括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课题在内的国家级、省级课题3项。先后在《人民检察》《检察研究》《中国检察官》等知名刊物和各类论坛文集发表论文20余篇,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文二等奖、第六届金融检察论坛论文三等奖、法治江苏高层建设论坛二等奖、江苏省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十一届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等国家级省级奖10余项。

  二是重视解决实际问题,为年轻干警成长提供帮助。2018年在办案及与年轻干警讨论案件过程中发现,作为重要客观证据的鉴定意见存在诸多可能被忽视的要点,于是撰写了《办案新手如何避开鉴定意见中的“雷”》一文,列举鉴定意见的审查要点及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和年轻干警交流。该篇文章被省检察院《清风苑》杂志收录发表。

  三是积极参与“融培训”,提高“三优”专业化建设水平。响应上级院号召,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聚焦三级院重点工作项目,按照小课堂工作部署安排,开发课程参与市院评选交流。2020年录制的《单位犯罪认罪司法适用要点》被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微课”。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