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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既讲法理又讲情理,我从内心接受了处罚
2021-10-26 09:23:00  来源:检察日报

  没想到检察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解开了我结了半年的心结,公司的环保问题也解决了,目前已经恢复生产。前几天,我专门赶到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简称科右前旗)检察院,和检察官唠了唠我们公司的发展现况。这半年多来,我经历了很多没有经历过的事儿,也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明白了办企业必须要兼顾生态、依法经营。

  我们公司主要业务是加工废旧轮胎,这也是政府扶持项目。事情要从去年5月的一天说起。那天,科右前旗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到我们公司,指出我们企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便投入生产和使用,也没有环评手续,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我们作出了缴纳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样的处罚让我很难接受,我觉得罚款太重,疫情期间公司本来效益就不是很好,一下子要缴纳这么多罚款,我确实有抵触情绪。在法定期限内我们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去年11月2日,科右前旗环保局又向科右前旗法院提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申请,要求我们缴纳罚款。

  其实,我当时也知道我们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缴纳罚款理所应当,但是我不理解为什么处罚那么重,公司还有十多个务工人员这半年多都在坐着干吃饭,这么重的处罚,企业压力确实很大。

  没想到,科右前旗检察院在与行政部门的沟通中了解了这个案子,认为这个案子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的标的额较大,而且法院的办案期限只有一个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难度较大。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科右前旗检察院决定前移监督端口,主动参与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当中。

  在受理这个案件后,检察官们做了大量工作,他们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并无违法或不合理,所以就从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多方面向我耐心地讲解,以平复我的抵触情绪。

  在去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从行政处罚的比例原则、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多个方面,就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向我进行了详细阐述,既讲法理又讲情理,我也意识到了公司的行为确实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危害,从内心接受了行政处罚的决定。听证会后,我便开始多方筹集资金缴纳罚款。

  检察官告诉我,法律是有温度的,检察机关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也会尽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至此,在我心里结了半年多的疙瘩终于解开了。我也吸取了教训,定期检查公司的环保设施,保证企业合法经营。目前,公司的环评手续已经办下来了,经过积极筹措,也及时上缴了罚款。最近,企业又引进了一批符合环保条件的生产设备,目前正在积极安装中。工人们过了一个安心年,都在摩拳擦掌,准备和企业一起争分夺秒,谱写一个属于自己的春天的故事。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