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卜漫漫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卜漫漫于2021年11月5日21时58分许,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路口时,与黄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告人卜漫漫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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