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协助设区市检察院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4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及侦查办理;负责本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监督。
更多…本院要闻
- · 【5·10思廉日】海门区检察院组织年轻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 · 【民法典宣传月】检察蓝“典”亮生活 民法典与您同行
- · 【法治副校长】检察护航少年成长 向校园欺凌坚决说“不”
- · 【五四青年节・特别策划】换岗 “体验记”:解锁检察工作的N种打开方式
- · 【五四青年节】解锁五四正确打开方式!海门检察青年这样“成团”奋进~
- · 【五一劳动节】检察官在身边——致敬奋斗者,守护每一份劳动权益
- · 【专题采访Q&A丨五一特辑】对话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樊利军:深耕实业守初心 检企同心护发展
- · 【第74次检察开放日】检侨同行筑防线 法治护航暖侨心
- · 全市银发人才学习交流活动走进海门区检察院“依法关怀 银耀检察”志愿服务点
- · 薪火相传担使命 青春聚力启新程——海门区检察院团支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