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存有侥幸心理:高空抛物只要没伤人,就不算犯罪。但在法律面前,评判的是行为危险与否,而非结果惨烈与否。近日,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高空抛物案依法宣判。男子张某酒后情绪失控,从7楼抛掷菜刀、水果刀等危险物品,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仍因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清晨惊魂!
刀具高空坠落,小区通道险酿悲剧
2026年4月2日清晨,海门某小区尚处于静谧时分,居民大多未起床,保洁人员正在小区主干道开展晨间作业。醉酒归家的张某,因琐事与女友发生争吵。酒意上头后,张某情绪失控,为发泄情绪不顾女友劝阻,接连将瓷碗、电饭锅内胆等物品扔出窗外。情绪愈发激动的他,更是将菜刀、水果刀等锋利刀具,从7楼高空抛向楼下人行主干道。
该路段是居民日常出行、老人买菜、孩童上学的必经通道,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通行区域。各类硬物、刀具接连坠落地面,撞击声刺耳惊心。当时保洁人员就在现场作业,坠落物与人身仅咫尺之隔,一旦击中,后果不堪设想。
案发后,面对物业核实询问,张某心存侥幸、矢口否认。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监控取证,迅速锁定其犯罪行为。张某在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经过,坦言自己误以为只是酒后发泄,没砸到人就不用担责。
精准起诉
无伤亡≠无犯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证据,精准认定该案属于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范畴。
本案抛物行为的社会危险性极其突出:一是抛物物品极具杀伤力,菜刀、水果刀属于尖锐金属利器,从七层高空坠落,具备致命伤害风险;二是案发场所公共性强,坠落位置为小区出入主干道,随时有居民通行、工作人员作业,直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安全;三是主观放任危害发生,行为人酒后肆意泄愤,无视劝阻、漠视公共安全,且有前科劣迹,法治观念薄弱,主观过错明显。
高空抛物罪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安全。只要行为本身足以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紧迫危险,即便未发生实际损害,依然构成刑事犯罪。结合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最终被法院全部采纳。
检察官提示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安全隐患,更是触碰刑法红线的违法行为。法律从不纵容“冲动泄愤”,也不认可“侥幸无事”。是否伤人、是否毁物,不是高空抛物的免罪门槛,行为是否危险、是否危害公共安全,才是入罪关键。
一时意气用事,换来的是刑事处罚、终身案底。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生活纠纷、情绪矛盾,皆可理性化解,切勿以身试法。拒绝高空抛物,克制冲动、敬畏法律,自觉守护好城市“头顶上的安全”,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公共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