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游戏虚拟货币、网络装备等虚拟财产已成为公民合法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然而,部分不法分子盯上网游玩家群体,假借游戏福利之名设局实施盗窃、诈骗。
近日,由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针对R网络游戏玩家的盗骗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蒋某某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精心设局作案
套路窃取虚拟财物
R网络游戏是国内知名游戏,“元宝”是该游戏内的通用虚拟货币,玩家需充值人民币兑换获得,可用于购买游戏道具、提升角色属性等,具有与现实货币对应的财产价值。蒋某某是网游爱好者,在游戏过程中发现不少玩家有充值消费的习惯,便萌生了盗取玩家账号内虚拟货币牟利的念头。
自2024年起,蒋某某联系他人定制仿冒R网络游戏官方网站的钓鱼网站,搭建起虚假客服系统,冒充游戏官方工作人员。随后,蒋某某通过游戏内私聊窗口、YY语音频道等渠道,大量发布“充值送元宝”“限时兑换礼包”“专属积分福利”等虚假信息,诱导玩家点击陌生链接登录。
玩家一旦在虚假网页输入账号密码,个人游戏账户信息便会被后台自动窃取。得手后,蒋某某继续冒充官方客服,编造“未预约成功”“福利名额已满”等虚假理由,哄骗玩家在游戏官方平台充值“元宝”。待玩家离线后,他立即登录盗取的玩家账号,将账号内的全部“元宝”转移至自己的游戏“小号”,再通过专职从事虚拟物品变现的“游戏商人”变卖套现,将玩家的虚拟财产非法据为己有。
此外,蒋某某还以“高额充值返利”为噱头,诱骗多名玩家直接向其私人支付宝账户转账,通过多种手法叠加实施犯罪,持续侵害玩家财产权益。
深挖案件细节
依法追诉漏罪事实
2025年10月22日,被害人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次日立案侦查。同年10月30日,根据网安部门提供的线索,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6年1月,公安机关以蒋某某涉嫌盗窃罪移送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卷材料,逐条核对被害人充值记录、游戏“元宝”流转轨迹、交易流水等海量电子证据,逐步还原完整犯罪事实。经精准核查,蒋某某通过钓鱼手段窃取陈某等5名玩家的游戏“元宝”,涉案价值共计11万余元。
审查过程中,检察官敏锐发现案件卷宗内存在未被认定的诈骗线索,随即引导公安机关围绕资金流向、被害人陈述等方向补充取证。经进一步查证,蒋某某以充值返利为由,诱骗刘某等人向其指定的支付宝账户转账,涉案金额共计4万余元。检察机关依法对该笔诈骗漏罪予以追诉,确保犯罪事实全面查清、罪名认定准确完整。
精准释法定责
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精准把握法律边界,明确司法认定标准:游戏“元宝”、虚拟道具等虚拟物品,凝结着游戏运营方的研发、运营成本,也是玩家支付现实货币对价后获取的私有物品,具备价值性、可管理性、可交换性三大财物特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合法财物,任何非法侵占、盗取、诈骗虚拟财产的行为,均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检察机关结合全案事实依法认定,蒋某某秘密窃取玩家游戏“元宝”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以虚构返利事实诱骗玩家向私人账户转账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2026年3月,海门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蒋某某涉嫌盗窃罪、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综合考虑蒋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量刑情节,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针对此类针对网游玩家的侵财案件,检察官提醒广大游戏玩家,需提高辨别能力,不轻信游戏内私聊、第三方语音频道发布的“低价充值”“高额返利”“限时福利”等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向非官方渠道充值,不随意向他人透露账号密码;同时,需强化账号安全,通过设置复杂密码、开启账号双重验证等方式提升安全等级,定期更换密码,降低账号被盗风险;若发现账号被盗、财产被骗,第一时间联系游戏官方冻结账号,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交易流水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官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财犯罪,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