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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业务提质 推进“两个回归”——南通市检察院在海门举办“头雁领航”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2026-04-27 08:39:00  来源:海门检察

  4月23日,南通市检察院组织对海门区检察院院领导出庭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进行观摩评议,两级院领导及刑检部门干警共30余人参加活动。

  此次观摩案件的被告人虽认罪认罚,但辩护人作独立辩护,庭审对抗性强。庭后,南通市院组织对庭审进行评议。观摩人员围绕庭前准备、文书质量、庭审表现等方面予以细致点评,既肯定了公诉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提前预判争议焦点,庭审节奏得当、配合有效,对辩护意见回应有力、答辩沉稳。同时也指出庭审中存在的重复举证、讯问语速过快等问题,达到了“观摩一案、学习一片、提升一批”的良好效果。

  活动最后,南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亚进行点评。他强调,评议活动是落实最高检刑事检察“两个回归”要求的有力举措,有助于引导检察人员聚焦主责主业,将高质效办案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两级院入额院领导要主动示范引领,带领全市办案人员“以出好庭带动办好案”。

  海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华表示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将以常态化庭审评议为抓手,始终坚持以评促学、以学促改、以改提质,不断强化公诉人专业能力建设,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再上新台阶。

  去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南通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基础能力建设要求,积极参与 “苏检好庭” 品牌创建和出庭工作 “头雁领航” 工程,以常态化出庭评议为抓手,推动出庭能力整体提升、办案质效持续向好。

  一是健全机制抓落实,实现评议全员覆盖。出台了《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工作方案(试行)》,组建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业务骨干以及检务督察、案管人员等为成员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交叉评议”等方式推门听庭,常态化开展庭审评议活动,评议覆盖每一名员额检察官。

  二是头雁领航作表率,强化示范带动效应。坚持检察长主抓、入额院领导带头示范,院领导主动带头办案出庭、带头接受评议、带头参加听庭评议。通过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导、现场点评,形成以上率下、整体联动的良好氛围。

  三是结果运用促提升,推动素能转化见效。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开展针对性练兵提升,切实把评议成果转化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公诉能力、强化案件质效的实际成效。

  编辑: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