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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进“跑分”团伙“黑吃黑”,自作聪明获刑罚
2024-05-21 17:20:00  来源:检察日报

  “跑分”是一种洗钱行为,“跑分”团伙就是洗钱工具人,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有人以参与“跑分”为借口,通过秘密转移银行卡内资金的形式,窃取不属于自己的资金。近日,经山东省曲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乔某、翟某、孔某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不等。

  嗅到“商机”

  王某初中二年级辍学后从事过运输、足浴、营销等临时工作,因吃不了苦,嫌弃收入微薄,2021年5月回到曲阜老家待业。已近而立之年,他却整日游手好闲,频做“发财梦”。

  一天,王某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则新闻,报道了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帮助诈骗分子洗钱的过程中黑掉赃款,获利几十万元。本是劝人警醒的正面新闻,却被王某嗅到了“商机”。

  “网络诈骗的金额那么多,黑掉一两万元是不会被人发现的,况且他们自身难保,怎么会为了这点钱追究我们呢?如此一来,岂不是空手套白狼!”就这样想着,王某心里乐开了花。

  可去哪里找洗钱团伙呢?为此,他浏览了不少网站、论坛,最终在一个QQ广告群里看到这样一句话:“跑分,缺钱的来枣庄地区。”正是这区区10个字,将他引向了犯罪的深渊。

  上演“黑吃黑”

  同样缺钱的还有王某的朋友翟某,还没等王某招募同伙,翟某便自己找上了门,询问有无赚钱的买卖。

  彼时,王某已经跟“跑分”团伙取得了联系,他让翟某准备5张自己的银行卡。翟某隐约意识到这是违法的,且前些日子刚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了15天,有些犹豫不决。

  王某见状劝说:“钱转进来再转出去那是洗钱犯罪,钱进来,咱不让他转出去,就没事儿,而且每天保底能让你挣1万元。”翟某心动了,他提出让朋友乔某先来试试水。

  乔某因网络贷款还款在即,正是用钱的时候,便一口答应下来,还邀请朋友孔某一同加入。至此,4人开始筹划第一次行动。

  经商议,4人进行了分工。翟某负责开车,王某负责联络,乔某和孔某加入“跑分”团伙。按照“跑分”团伙的要求,乔某、孔某二人分别办理了5张银行卡,下载了某聊天软件,用“BC”(博彩)、“DZ”(电诈)等暗号接收指令。

  在“跑分”的过程中,由孔某跟随乔某与“跑分”团伙周旋,在孔某给出卡内进钱的信号后,翟某将进账的钱提现到微信或者转入其他银行卡。孔某和乔某设法逃出“跑分”团伙的据点后,翟某与王某在楼下接应,驾车一同逃跑。

  4人与“跑分”团伙交易了5笔,共计7.4万余元。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他们将盗来的赃款进行瓜分。

  自食恶果

  尝到了甜头,4人欣喜不已。但从那之后,他们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或许是“黑钱”的事情在“跑分圈”传开了,此后联系的几个“跑分”团伙的据点看管都格外严,他们仅得手了几千元。

  2021年12月,曲阜市公安局根据“断卡行动”下发的线索,发现乔某名下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顺藤摸瓜,乔某等4人在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跑分”过程中“黑吃黑”的行为暴露。

  经审查,曲阜市检察院认为,王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跑分”为手段,通过秘密转移银行卡内资金的形式,窃取银行卡内不属于自己的资金,其行为涉嫌盗窃罪。4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近日,经曲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