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焦惟奇 王维培)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束某、王某3人偷越国(边)境一案,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陈某、束某、王某3人拘役四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决定对3人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陈某、束某、王某3人原本有稳定的工作、不错的家境,却总感到生活有些平淡无味,看到网络上关于境外赌博的新闻颇感刺激,不知不觉中动起了歪念。2018年,在李某(另案处理)的鼓动和安排下,陈某等3人结伴出行,从南京出发抵达云南,再由当地不法分子接应,偷越国境后到达缅甸相关地区赌博。后因携带的钱财全部输光,3人被送回。
2021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跨境赌博案过程中,发现陈某、束某、王某等人非法偷渡至境外的线索,遂移送至镇江市公安机关,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于今年3月16日对此立案侦查。
6月,该案被移送至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陈某等3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律规定,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结伙前往缅甸,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陈某等3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该院决定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润州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对偷越国(边)境犯罪情况进行系统调研分析,梳理出该类犯罪相关特点,依托检察官进社区和新媒体等渠道,积极为辖区群众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