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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递进关系”区分适用不同罪名
2025-08-01 14:49:00  来源:检察日报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诈骗罪之间不是法条竞合关系,不存在必然的构成要件的重合或交叉。在假冒注册商标的场合,三者存在递进关系。

  将普通低价白酒灌装成高价知名白酒销售,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更不构成诈骗罪,只能评价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具体理由如下:

  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案件,可能同时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法益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管秩序和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诈骗罪侵犯的法益是公私财产权。从刑法章节来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而诈骗罪属于财产犯罪。三者不是法条竞合关系,不存在必然的构成要件的重合。在假冒注册商标的场合,三者存在递进关系,具体表现在行为人犯罪手段逐渐恶劣、行为人主观恶念逐渐加深,法定刑逐渐加重。

  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客体单一,是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权。在评价上否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肯定产品质量和市场交易行为。行为手段多以低价产品冒充高价注册商标产品,也有以同等质量的产品冒充注册商标产品。行为人仅牟取注册商标的溢价,购买者获得没有注册商标权的质量合格产品,存在市场交易行为。本罪法定最高刑为十年,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的,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在评价上否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肯定市场交易行为。行为手段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同时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人既牟取注册商标的溢价,又牟取不合格产品的差价,购买者获得没有注册商标权的质量不合格产品,但此种情况下市场交易行为仍然存在。本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的,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诈骗罪侵犯的也是复杂客体,在评价上同时否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以及市场交易行为。行为手段是以不具备产品性能的物品冒充注册商标产品,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为了牟取注册商标的溢价和不合格产品的差价,而是为了非法占有财物,骗取财物而已。本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诈骗金额达50万元的,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销售质量合格的产品,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又违反产品质量法,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想象竞合;销售不具备产品性能的无价值物,既侵犯商标权,又侵犯财产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

  具体到上述案例,将普通白酒灌装成知名白酒出售构成何种罪,可分为三种情况:以普通白酒冒充知名白酒——由于普通白酒具备酒的基本性能,且质量合格,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仅评价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以普通白酒冒充知名白酒——虽然质量不达标,但仍然具备酒的基本性能,仍然具有市场交易性质,则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以非酒物质冒充知名白酒——因为非酒物质不具备酒的基本性能,不能评价为伪劣产品,同时也不具有市场交易性质,应认定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作者为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