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海兵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石海兵于2020年12月6日20时51分许,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某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被民警查获。被告人石海兵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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