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邱胜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邱胜于2020年9月至10月21日期间,多次至海门区三星镇、正余镇、通州区袁灶镇等地盗窃超市内品牌香烟,价值共计人民币1401元。被告人邱胜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邱胜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邱胜于2020年9月至10月21日期间,多次至海门区三星镇、正余镇、通州区袁灶镇等地盗窃超市内品牌香烟,价值共计人民币1401元。被告人邱胜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