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德峰主持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俞广林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具体内容,党组成员朱卫、机关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倪超围绕法治建设方面内容,结合自身检察工作开展交流发言。
潘德峰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站位高远、视野宏阔,深刻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擘画了未来的美好蓝图,振奋人心,催人奋进。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他提出:
一是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的统一到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把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确保二十大精神在海门检察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做好表率、树好标杆。要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学习与理论研讨、党课培训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力求多措并举、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将学习成效扎实体现在有力检察履职上。要把“从政治上看”落到实处,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要做好第四季度冲刺工作,紧盯目标任务全力以赴。要提前谋划工作思路,准确把握形势,勇于解放思想,以实干、实绩、实效交出满意答卷。
因疫情防控原因,部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通过视频形式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