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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享受的100万税收优惠保住了
2021-05-20 09:21: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俞如宇)在商场内长时间抽烟却无人管理,一通举报电话引发一场行政争议。行政处罚决定一旦生效,商场管理公司将无法享受100万元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经营将变得更加困难。日前,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等部门联动,实质性化解争议,该公司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2020年1月16日,有群众举报:在青浦区某商场内一家饭店门口,有人长时间抽烟但无人管理。次日,相关职能部门前往调查后发现情况属实。随后,相关职能部门向商场管理公司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未陈述申辩,并表示无异议。职能部门遂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如果因违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受到处罚,便无法享受每年100万元的税收优惠和锅炉改造等方面的补贴政策,亦无法申请各项荣誉。据了解,该公司曾与涉案饭店私下达成协议,约定饭店门口等候区的日常管理由饭店负责。

  同年4月22日,该公司以处罚主体有误为由申请行政复议。青浦区司法局收到申请后,立即向该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认为,该公司与饭店的协议属于内部协议,不可对抗法律规定,且双方对吸烟处罚本身没有争议。

  根据青浦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区司法局向区检察院发来邀请函,区检察院随即成立化解矛盾团队,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前往相关单位调查核实案件经过。

  该院经调查认为,因2000元罚款影响企业100万元税收优惠,企业所需承担的后果较为严重。同时,根据近期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出台的一系列轻微违法违规免罚清单,该院认为这起行政复议案件有实质性化解的现实可能。

  2020年7月21日,青浦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会,两家单位就争议焦点与和解方案进行磋商,最终双方同意达成和解,该公司自愿撤回复议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近日,青浦区司法局出具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该公司也收到了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的撤销决定书。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