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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邻居为啥要纵火报复
2022-12-26 16:59:00  来源:检察日报

  因夫妻频繁吵架,女子疑心他人“多事”搅和家庭关系,竟怒而放火烧超市。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放火案,被告人翟某获刑三年。

  7月22日凌晨,一家超市门口突然冒出火光,堆放着的几十个啤酒箱被烧着,发现异常的路人赶来救火。住在店内的超市负责人老张被屋外的动静吵醒,幸好救火及时,且超市内电源已全部关闭,除了超市外的空啤酒箱和两面玻璃被烧毁,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老张以为这场火灾是意外,但警方查看监控后,他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拿着点燃的棉絮在啤酒箱上蓄意纵火,而这个人他也认识。

  此人正是老张以前的邻居翟某,去年翟某夫妻俩才搬走。老张有点纳闷,他没有和翟某发生过任何矛盾,为何她会来自己的店里放火?

  7月22日,警方将翟某抓获。据翟某供述,她之所以放火,就是觉得老张太“多事”。翟某称,她与丈夫经常吵架,就是因为老张在她丈夫面前没说她好话,事发前几天又和丈夫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她将矛头指向了老张。原来,翟某的丈夫怀疑妻子出轨,为此到老张店里看过几次监控,查证妻子行踪。因为这事,翟某记恨上了老张。案发当晚,她第一次放火后只见冒烟没有火光,又折回去再次放火,确认点燃后才离开。

  7月30日,该案被提请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办案检察官仔细审查卷宗、全面分析案情后认为,翟某放火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虽未实际造成人员伤亡,仅少量财产损失,但老张一家都居住在案发的超市内,超市二楼有10名租户,且着火点附近还有电线,如果火情没有被及时发现、扑灭,很有可能会波及超市内大量货物及附近商铺,严重危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为全面评估翟某行为的社会危险性,并作出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的结论,8月3日,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对翟某涉嫌放火案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播放了案发时的监控视频,并就存在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说明。听证员一致认为,翟某为报复他人进行放火,且放火的方式和不计后果的态度已经说明了具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危险性,检察机关应当对其批捕逮捕。8月6日,武进区检察院对翟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经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采信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近日以放火罪判处翟某有期徒刑三年。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