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邓俊 吕珍)房产中介工作人员为还赌债,不仅骗取客户中介费和定金,还玩起了“一房二卖”的把戏,最终自食苦果。近日,经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2万元。
2021年12月,在东阳市某房产中介公司上班的刘某,因为手头紧,便以房主名义将一套房产挂在网上低价出售。王女士看到信息后有了购买意向,随即联系了刘某。当天,刘某以没带房屋钥匙为由,带王女士从其他楼层简单看过同户型的房屋。刘某“急需用钱才低价转让”的说辞,让王女士对房屋和房价均表示满意。当晚,双方商定了房产交易事宜,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王女士分多笔转给刘某购房款,共计78万元。后刘某又以垫付物业费、维修基金等费用为由,让王女士再向其转账9280元。
今年1月,王女士拿着钥匙来看新买的房屋时,发现屋内竟有人在装修,还被告知该房屋的主人另有其人。“明明是自己刚买下的房屋,怎么就成别人的了?”王女士一头雾水。经查询,该套房屋确实另有所属,早在2021年7月就被刘某卖给了现在的房主。发现被骗后,王女士立即报警。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代:“由于沉迷赌博,我输掉很多钱,外面还欠下不少债,为了还债,才动起了‘一房二卖’的歪脑筋。”
经查,在诈骗王女士之前,刘某还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身份,从其他被害人处骗取意向金、定金等共计27万元,所得钱款被其用于赌博挥霍、归还借款等。
该案移送东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刘某刑事责任,考虑到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赔了部分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今年4月20日,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了量刑建议。日前,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