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柯某为规避“限高令”,购买假士官证坐飞机出差,结果从“老赖”变为犯罪嫌疑人。9月8日,经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朝阳区法院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一审判处柯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1年12月的一天,柯某欲乘坐飞机由北京飞往成都,在机场安检通道过检时,工作人员查出其使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证缺少防伪码,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和军人保障卡,柯某无法出示,并拒不承认其使用的士官证系伪造,工作人员遂报警。
民警侦查发现,该证件系柯某于2021年1月购得,并在同年4月至12月多次使用该证件购买机票、高铁票,其行为已经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朝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周丽受理该案后,迅速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多次与承办民警沟通案情、核实细节。针对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存在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周丽向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制发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要求补充提供柯某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并乘坐飞机、高铁的查询记录,并再次核实其购票订单情况。
经仔细审查,办案检察官最终查明柯某先后使用该证件购买机票、高铁票并过检多达60余次,行程轨迹涉及北京、成都、重庆、昆明、深圳等地。在讯问过程中,周丽还了解到柯某办理并使用假士官证乘坐飞机、高铁另有缘故。
“经查发现,柯某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7年至2021年,柯某因企业经营问题陷入多起经济纠纷,后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法院多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柯某无法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飞机、高铁票,但因经商需要常常出差,为了能够坐飞机出行,柯某便动了歪心思,购买假士官证企图蒙混过关,规避“限高”要求。
“我知道不应该使用假证,但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也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觉得安检不会那么严格。”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柯某悔不当初,表示认罪认罚。8月24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柯某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