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戴安全帽,火急火燎走进街边的商店,余某多次以自己没带钱、工地急需香烟和矿泉水等物资为由实施诈骗,涉案财物共计5000余元。近日,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余某提起公诉。
今年7月9日早上,余某头戴一顶红色安全帽来到公安县斗湖堤镇某副食店里,自称是旁边工地上施工的工人,需要购买大量的矿泉水等生活物资,并且要求店老板上午9时送到工地上,然后便离开了。
一个小时后,他再次来到该店,对老板说:“我要招待上面来的领导,急需两条烟。”老板告诉他,某香烟品质很好,于是余某拿走了两条香烟,并嘱咐老板将物资送去工地后一起结账。当日9时,老板去余某所说的工地后,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这样的事情不止发生了一次。今年7月20日,余某故伎重施时,被之前被骗的店老板认出,随后报警,民警在现场将其抓获。9月22日,该案被移送公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没有钱买香烟,平时烟瘾比较大,就想到去骗烟。”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余某说。
经查,2017年6月至今年7月,余某虚构自己需要采购大量商品的事实,取得了商店经营者的信任,之后利用他们不愿意错过大额订单的心理,以没带钱或是急需香烟、待订单完成后一起结账为借口,共计作案13次,骗得多条香烟。经鉴定,骗取的香烟价值共计5640元。
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夏海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