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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体例结构彰显案例价值引领作用
2023-08-23 15:59:00  来源:检察日报

  当前,案例指导已经成为提升检察官政治、业务素能的重要抓手。2019年4月4日,最高检发布修订后的《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主体、条件,完善了指导性案例的征集遴选程序,等等。2021年6月,党中央专门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对“强化案例指导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当前,检察指导性案例的编撰、发布和应用作为完善检察制度,推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待进一步探索、深化。

  影响检察指导性案例深度应用的因素。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主题的系统性有待加强。随着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的日益完善,一般都是按不同主题分别发布的,如公益诉讼检察、正当防卫法律适用、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检察类案监督等,涉及与检察重点工作或者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这种发布模式具有针对性强,便于类案学习、检索的优势。但总体来讲,适应检察办案实践需要,为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指导性案例仍需扩大对检察工作主题的覆盖面,针对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细化。例如,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均系检察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实践中办理的该类案件、可供总结推广的办案经验比较多,这些案例更能体现检察机关刑事监督职能,有利于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但目前此类主题的指导性案例较少。

  体例结构有待深入优化。其一,指导性案例各部分内容之间的逻辑结构有待进一步明晰。如“要旨”和“指导意义”在实践中各自的价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从现有指导性案例来看,“要旨”部分实质上是从特定办案场景中归纳提炼出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指导意义”部分属于对案件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的论证过程,需围绕要旨、呼应要旨,进行精深阐释。其二,“要旨”提炼避免过于简单,确保不影响指导作用发挥。“要旨”是指导性案例的核心,应当简明扼要说清楚类案办理应当遵守的规则,不能重复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明确、不言自明的道理,也不能过于拖沓。

  案例的深度有待挖掘。一方面,要注重深层次的挖掘与分析。检察官要善于把握和解决好个案背后的社会问题。指导性案例也应当在高层次、深层次上发挥指导作用,推动案例一般预防功能的充分发挥,使之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要注重引导检察官掌握法律思维方法、价值判断和运用方法。指导性案例的指导作用分为两个层次:基础性指导是对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办案方法的指导;宏观性指导则是对法律思维方法、价值判断方法的指导。显然,通过指导性案例引导可以帮助检察官熟练掌握法律思维方法,运用法治价值、司法政策作出准确判断,处理好情理法与“三个效果”之间的关系,让社会大众信服和赞同检察决定。

  对检察指导性案例编撰的改进建议。在这方面,可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

  主题布局更加系统化。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基本框架下,根据检察官办案中反馈的重点、难点和疑点进一步增设分主题。通过细化主题,及时回应服务大局、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热点,以充分体现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同时兼顾政治性与业务性、实用性的统一,把反映实体问题的案例和反映程序问题的案例有机结合,在保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基础上,形成一个主题全面、内容丰富且动态开放的系统化案例库,成为检察官办案的得力辅助工具。

  体例结构更加明晰。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部分是围绕案件及要旨展开的深度思考,是对同类案件适用规则、方法、成功经验、司法智慧、价值判断方法等的归纳和总结,凸显检察官的思维过程。这部分内容既要体现实用性、操作性、经验性,也要体现对法律和事实的深层次思考、法理情的协调统一、常理常识常情的运用。因此,“指导意义”部分可重点突出实体、程序和价值判断三个方面。实体部分主要论证事实认定、证据运用和法律适用,程序部分侧重于办案方法和办案经验,价值判断部分侧重于指导性案例背后的政策把握及办案效果。

  案例深度进一步延伸。指导性案例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检察官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纠正不良司法倾向为任务之一。既要有短小精悍的典型案件,也要有法律适用复杂、证据专业性强、证据审查判断复杂、政策把握具有一定难度的疑难性、专业性案件,必要时可以邀请学术界专家参与指导性案例的编撰和整理。

  指导性案例不但是法律与事实的结合,更是法、理、情的有机结合,其指导价值通过引导检察官对法律目的、法律价值、司法政策进行判断、斟酌的思维过程予以实现。经过精心打磨和权威审议,指导性案例应该能够向检察官提供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无法提供的案件办理方法指引。这些案件办理方法既包括事实认定方法、证据审查判断方法(如非法证据排除的方法)、法律解释方法,也包括发生争议时的价值判断方法、情理法之间的统一协调方法等,注重对其说明和剖析可以显著提升指导性案例的适用率。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