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一场为期三年、集党和国家之力、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在全国展开。
不获全胜,决不收兵。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14亿中国人民收到了这样一份答卷——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是前10年总和的1.3倍;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全国法院一审判决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29万件22.55万人,黑恶犯罪得到了根本遏制。
从“庄严承诺”到“满意答卷”,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取得了胜利,实现了预期目标,成为新时代平安中国建设的生动写照。
密码一:754名政法干警负伤牺牲
以责履誓、以行践诺。
面对穷凶极恶的黑恶犯罪势力,敢于亮剑,勇于斗争;面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冲破层层阻力,坚决一查到底;在办理涉黑涉恶大要案中,恪守法治信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过去1000多个日夜,广大政法干警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100余万政法干警充当主力军、奋战在一线,754名干警在专项斗争中负伤牺牲,用血肉之躯守护了一方平安。
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一个个罪大恶极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头目被依法判处死刑,一批批为害一方、为患多年,欺压残害群众的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
中国长安网2019年度照片——《孙小果案宣判》。王银荣摄
1289个农村涉黑组织、4095个农村涉恶犯罪集团被依法打掉,3727名“村霸”受到依法严惩。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党的执政根基更加巩固。
1128个欺行霸市等涉黑组织、653个资产亿元以上的涉黑组织被依法惩治,处置生效涉黑涉恶案件资产1462亿元。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明显加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9742件,立案处理1159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649人,移送司法机关10342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进一步形成。
2020年11月20日,黑龙江省22家法院对38件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案件集中宣判。这是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拍摄的宣判现场。梁书斌摄
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以“组织建设”强基,三年来,政法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了一场扫黑除恶整体战、歼灭战。
亮眼的成绩单印证着社会治安环境的明显改善,更见证着平安中国的坚实步伐:
2020年全国刑事案件比2017年下降13.1%,八类严重暴力案件下降30%。2020年下半年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4%,有95.7%的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在对当前主要民生领域现状的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位列第一。
密码二:五大经验必须坚持
700多页、20多万字,这是一份判决书的厚度。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饶拾元等人涉黑案合议庭成员紧盯每一份证据的每一个细节,形成阅卷笔录1300余页,召开庭前会议16场,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固定争议焦点。
广东“村霸”刘永添案一审、二审中,有22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多次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对此,法庭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充分审查,对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予以保障。
2018年8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永添等5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资料图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鲜明的特征之一就是始终高举法治的旗帜,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这是正义的审判,也是法治的胜利。
“两高两部”专门出台办理恶势力犯罪、“套路贷”、“软暴力”、涉黑涉恶财产处置等多个意见,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法律政策指引。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下发指导性案例、编印执法办案指导手册等多种方式,提高干警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全国法院、检察院分别对5700件涉黑涉恶案件,在定性上提出了变更意见,确保不枉不纵。
三年来,党心民心高度凝聚,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深度动员,提炼出这场伟大斗争的宝贵经验。
——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
在全面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正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才能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三次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111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推动出台9个法律政策文件,正是得益于党中央的高位推动、系统谋划、坚强领导,才确保了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推进。
——必须善于把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着力从社会治理层面解决各类突出矛盾问题,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边打边建,打建并举,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各部门各行业将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综合治理相结合,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有力助推了社会治理现代化。
——必须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源泉,坚持人民立场,顺应人民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卫战,老百姓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既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尺,也是专项斗争的最终答卷。
——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个别地方,正是由于少数政法干警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导致黑恶势力逐步坐大成势,不少政法干警因此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政法队伍的政治忠诚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是政法机关推进自我革命、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途径。
密码三:树立长期斗争思想准备
扫黑除恶是一场着眼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伟大斗争,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实现依法打击态势不断巩固,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高,“打伞破网”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行业乱象整治不断深入,服务大局实效不断增强,群众满意程度不断跃升。
专项斗争收官不等于扫黑除恶收手,一些“收官后的问题”亟待破解。
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野蛮生长、基层基础有待夯实……
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意味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局面的开启。
在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深化对专项斗争规律的把握,固化专项斗争成功经验做法,谋划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这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迫切要求。
“标本兼治”“常治长效”,深入梳理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部署了一系列常态化治理举措:
以源头治理为治本之策,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铲除土壤上持续发力;
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持续发动群众,为精准打击、源头治理提供指引;
深入研究黑恶犯罪新动向,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
定期开展分级督导,适时开展特派督导,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
建立健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责倒查机制,加强考核评价,鼓舞斗志;
参照原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在强化保障上持续发力。
成就载入史册,征途未有穷期。
2020年12月,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已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度优势为根治黑恶顽疾提供了更为坚实的保障。
专项斗争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有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出了新要求。
这是一个人民的政党对人民负责的鲜明态度,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海清河晏、乾坤朗朗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