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仇云飞交通肇事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仇云飞于2020年10月19日18时02分许,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海门区某地段。与行人沙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其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仇云飞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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