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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黄建设提起公诉
2021-10-28 19:43:00  来源:海门检察

  近日,黄建设交通肇事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建设于2021年1月3日16时40分许,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的重型厢式货车,因其在驾驶过程中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且疏于观察路面情况,与被害人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某因严重多发伤死亡。被告人黄建设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