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综合指标
1.刑事“案-件比”达标。我院刑事“案-件比”为1.05(全市1.07)。其中,普通犯罪“案件比”为1.04(全市1.05);重大犯罪“案件比”为1.09(全市1.12);职务犯罪“案件比”为1(全市1.13);经济犯罪“案件比”为1.09(全市1.19)。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各项指标均已达标。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44人,适用率91.24%(全市90.14%)。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7.41%(全市94.0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94%(全市99.03%)。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1.29%(全市1.48%)。认罪认罚案件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率100%。
(二)审查逮捕
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4件204人,同比分别下降24.14%、26.09%,批准逮捕170人,同比下降11.92%;不批捕40人,同比下降51.81%,不捕率19.05%(全市16.89%)。无捕后不诉案件。
(三)审查起诉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37件1002人,件数同比上升14.26%、人数同比下降4.02%;决定起诉826人,同比下降7.3%;不起诉84人,同比下降14.29%,不诉率9.23%(全市14.05%)。
1.无判决免刑案件。
2.无撤回起诉、法院退回、判决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案件。
(四)刑事诉讼监督
1.监督立案40人;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全市95.65%)。监督撤案63人。监督撤案公安机关复议复核率为0。
2.纠正漏捕漏诉29人,同比上升71.4%;纠正漏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为0。纠正漏捕漏诉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全市91.73%)。
3.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数26件。刑事审判违法监督采纳率100%。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数41件,采纳41件。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全市92.5%)。
4.侦查、审判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数为14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意见采纳率为100%(全市100%)。
5.刑事抗诉率为0。
(五)未成年人检察
1.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5件6人。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捕4人,未成年人不捕率为66.67%。
2.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2件39人。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不起诉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未成年人不诉率为61.11%。
3.附条件不起诉21人,附条件不起诉率63.6%。
4.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率为809.1%(全市1644.7%)。
5.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率56.82%(全市70.52%)。
二、刑事执行检察
1.暂无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2.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刑罚执行和强制措施监督核心办案人数44件。刑罚执行监督意见采纳率100%(全市99.46%)。
三、民事行政检察
1.民事检察“案-件比”1。
2.民事裁判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数2件;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33.33%;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100%;民事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民事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均暂无数据。
3.民事审判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4.行政检察“案-件比”无数据。
5.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暂无数据;行政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暂无数据。
6.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数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1.公益诉讼案件比1。
2.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100%。
3.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数增长率17.39%;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数暂未达标(≥1)。
4.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案件率全市均无数据。
五、综合业务
1.刑事申诉案件审查结案件率100%;刑事申诉案件办结数1件。
2.司法救助件数86件;司法救助率12.23%;司法救助案均救助金额1.17万元。
3.社会治理及其他类别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4. 基层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次数3次。
5.公开听证7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