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海门区检察院召开“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区“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动员大会精神,部署启动本院“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潘德峰强调,要充分认清能力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检察机关的能力作风直接关系到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要自觉把能力作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实现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干事作风大洗礼、大提升、大整顿。
潘德峰指出,要清醒认识能力作风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新使命、人民群众新期盼,检察办案、检察监督的工作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离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还有差距,检察工作作风还需持续改进。
潘德峰要求,要切实找准提升能力作风的方法和路径。要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一体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提升队伍能力水平。要敢担当、勇作为,抓落实、重执行,守纪律、讲规矩,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保建明解读本院“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俞广林传达学习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第一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围绕如何提升能力作风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