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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实效 促提升 海门区检察院召开业务数据质量通报会暨案件评查要点交流会
2022-08-19 11:29:00  来源:海门检察

  8月17日下午,海门区检察院召开业务数据质量通报会暨案件评查要点交流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德峰,副检察长张斌,党组成员、专委羌琴,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俞忠,刑检、案管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纪检组、检务督察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案管统计员肖洋洋传达学习上级院近期下发的业务数据质量核查情况通报,并根据梳理的海门院案卡填录常见问题讲授了案卡填录要点;案管主任张鸿俊传达学习上级院下发的案件异地评查情况通报,并讲授了案件异地评查要点;政治部副主任施佳炜现场演示了检察官绩效考评系统的操作流程。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规范填录案卡、提高案件质量展开热烈讨论并作出表态,刑检领导进行点评。

  第一检察部主任林莉表示,数据填录不规范、案件被评查出现细节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主观重视不够,下一步要提高责任心和行动力,对上级院的质量核查通报及时传达、学习,对部门人员则要加强提醒和督促。

  第二检察部主任付继博表示,要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规范文书制作、案卡填录,重要文书实行双人审核制,明确案卡填录责任,开展常态化核查。

  副检察长张斌指出,刑检部门办案人员在办案中要做到“严”“细”“实”,对内管理、对外审核把关要严,案卡填录、文书使用要仔细,办案基本功、工作作风要扎实,才能避免问题发生。

  “今年是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每一项工作都应该以求极致的态度来对待。”检察长潘德峰分析当前业务数据填录及案件异地评查工作形势,并提出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业务数据填录工作,业务数据直接关系检察机关对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的准确评价,承办人要承担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案件数据准确、及时录入,案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坚持日常核查与专项核查相结合。

  二、案件质量评查是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必然要求。承办人要提高规范意识、责任意识,要像对待案件实体质量一样,对待卷宗质量、业务系统应用质量,全方位提高案件质量。

  三、检察人员考核平台能全方位展示检察官的实际履职情况,直接反映办案质效和工作强度。承办人要注重颗粒归仓,及时规范填录,展现工作成效,提高考核排名。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检察长潘德峰强调,检察干警要增强责任心,从每一个细节抓起,推进海门检察工作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