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霞涉嫌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霞于2019年8月12日夜,在海门区临江某浴室上班时,利用同事陈某的手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分别窃取人民币2000元、1000元、2000元。其中一笔2000元因被告人未点击收款被退回。被告人杨霞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杨霞涉嫌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霞于2019年8月12日夜,在海门区临江某浴室上班时,利用同事陈某的手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分别窃取人民币2000元、1000元、2000元。其中一笔2000元因被告人未点击收款被退回。被告人杨霞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