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学珍涉嫌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学珍于2020年6月10日上午,在海门街道河海路298号某废旧金属回收部上班期间,窃得被害人的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20109元。被告人王学珍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王学珍涉嫌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学珍于2020年6月10日上午,在海门街道河海路298号某废旧金属回收部上班期间,窃得被害人的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20109元。被告人王学珍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