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忠达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忠达与杨某某自2020年2月开始,经商议决定实施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先后编造各种事实,指使他人进行推广。骗得人民币共计530245元用于挥霍等致无力偿还。被告人张忠达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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