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毕传龙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毕传龙于2021年2月9日晚至海门区三星镇某KTV门口,窃得崔某某停放在该处的新二轮电动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141元。被告人毕传龙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毕传龙盗窃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毕传龙于2021年2月9日晚至海门区三星镇某KTV门口,窃得崔某某停放在该处的新二轮电动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141元。被告人毕传龙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