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书、调解书的监督;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支持起诉。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对行政案件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行刑反向衔接等。
【海门日报专版】检护民生,奏响全媒体“关注曲”
【向两会报告】守正义初心 绘民生新卷 展法治担当
海门检察祝您元旦快乐!
【喜报】绽检察之华 逐榜样之光——海门区检察院微党课荣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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