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受理向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第四检察部
2019-04-15 18:52:00 来源:海门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jcw_nthmjcy
更多…本院要闻
- · 【暑期实习季】在检察院实习是一种怎样的体验?(第十期)
- · 聚焦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海门区检察院2025年第四期“周五早课堂”开讲
- · 【暑期实习季】在检察院实习是一种怎样的体验?(第九期)
- · 【检察官说法】无证驾驶拒检查 两次撞车终获刑
- · 唇枪舌剑砺锋芒 海门区检察院举办干警辩论赛初赛
- · 【八一建军节】铁血军魂铸忠诚,检察担当护正义
- · 从办案实践到立法完善 海门区检察院3条立法建议被采纳
- · 海门检察干警省级课堂开讲 解析文物保护公益诉讼
- · 反网暴短片:谁在为“按键伤人”付出代价?
- · 【学用结合】组织卖淫行为是否因人数变化而发生行为性质变化——兼谈组织卖淫罪中“三人以上”标准的实践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