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对以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15.8万元人民币,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三、建设背景
检察听证室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需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的重要途径。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也为充分公开司法环境,同时保障办案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海门院作为基层院试点单位,先行先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供应商须为海门市2019-2020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
五、建设需求
设备清单见附件
六、报名和入围办法:
报名: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报名地址:海门市人民检察院413室
入围办法: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现场出示保证金。
七、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伍仟元。
八、询价程序:
询价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及实质性响应情况(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1、对询价文件的询问、对采购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钱先生联系,(0513)69966662、13921666750;
2、递交时间:2020年4月22日星期五 09:30
3、开启时间:2020年4月22日星期五 10:00
4、地点:海门市人民检察院主楼3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付款时间和条件
招标结束签订合同,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1年后支付合同价。
十一、质保、售后服务及其他(含安装等)
1、签定合同日期:自采购成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
3、服务地点:海门市人民检察院。
4、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人需提供三年全部设备质保服务,含硬件的安装、维护、维修、软件升级、更新、故障的排除。
5、成交人应对采购人相关技术人员提供全面的免费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所提供设备系统的性能、技术原理、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技术。
6、质保期内,对任何因工艺、材料和产品部件、质量造成的设备或部件的损坏进行无偿的更换和维修。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排除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