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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咳药水”身价陡涨十倍,幕后“毒枭”竟是乡村医生
2019-06-14 08:57:00  来源:海门检察

  一名医师为了牟利,用农村卫生室为掩护,以进价十倍的高价大肆贩卖精神管制药品给吸毒人员,让违法行为披上了正常“执业处方”的外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此案不仅在于严厉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还在于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精神管制药品的监管,保障药品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止咳药水”身价陡涨十倍,幕后“毒枭”竟是乡村医生

  近期热播剧《破冰行动》直面我国日益严峻的毒品泛滥问题,毒品的暴利和人性的贪婪在剧中得到了深刻揭示,嚣张的毒贩尚是如此,倘若是知法明理的执业人员一旦欲壑难填,披着合法外衣铤而走险,将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小的伤害。

  2018年10月,海门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诊所医师贩卖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商品名“奥亭”)案件,数量之大,次数之多,违法行为之肆无忌惮,让人咂舌。

  吸毒人员牵出大案 次数众多数量惊人

  2018年2月以来,海门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相继抓获多名涉嫌滥用“奥亭”的吸毒人员陈某甲、陈某乙、郁某某、赵某某、陆某某,经审查上述人员滥用“奥亭”均购买于海门市三星镇卫生院叠石桥卫生服务站的医师顾强。

  因顾强有贩卖毒品的重大嫌疑,当年3月3日上午9时,城中派出所民警携带传唤证(刑事)到顾强的居住地,其妻子告诉民警顾强去卫生院上班了。

  随后民警在卫生院内守侯,中午11时许,顾强回到卫生院,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传唤至城中所讯问。

  据侦查机关调查,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间,顾强为牟利先后以海门市工业园区卫生院叠石桥诊所、海门市工业园区叠石村卫生室、永富村卫生室、召良村卫生室等名义从江苏九州通医药公司、上药控股南通公司(原南通佳源医药公司)以1.3元至1.9元左右不等价格购进含可待因成分的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共计188850包。

  2017 年7 月至2018年2月间,在其经营的海门市工业园区卫生院叠石桥诊所内、其住处海门市海门街道翠湖天地北大门、三星镇叠石桥亚马逊网吧门口等地,以10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贩卖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给吸毒人员郁某某9次、陈某甲34次、陈某乙17次、赵某某17次、陆某某9次、沈全13次,共计99次、2556包,折合可待因含量约16.73克,得款36460元。

  特殊身份迷惑众人 合法外衣危害社会

  顾强身份特殊,其于2008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其具有开具处方药的资质,其之前经营的诊所具有执业许可证,可以提供手续向正规医药公司购买精神类管制药品。

  经查,2016年9月,顾强经营的叠石桥诊所被注销之后,其仍以诊所名义对外营业,伪造同镇的叠石村、召良村、永富村卫生室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手续给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多次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让其货源充足,他的“医生”身份更具有欺骗性、迷惑性,使其违法行为披上了正常“执业处方”的外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顾强贩卖的是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是一款治疗咳嗽的处方药,只有执业医师或者被授权的执业助理医师才可以开具这种药。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不同于常规毒品海洛因或者冰毒,它是以药物的形式出现在医疗市场,普通人提供相关手续都有机会接触到,用于治疗疾病,而海洛因和冰毒,在人们的认知常识中就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同时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含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该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故大量贩卖这类精神管制药品给吸毒人员,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电子证据击破谎言 追诉漏罪彰显正义

  审查中,顾强声称自己并不知道其销售的“奥亭”属国家第二类精神管制药品,只是因为治疗咳嗽效果好才卖给一些久咳不愈的人。其有罪供述甚少,一直以自己有精神疾病为由,拒绝向侦查人员和承办检察官供述有罪事实。顾强之前有多份精神疾病方面的鉴定,其家属也极力希望通过提供顾强具有精神疾病来逃避法律惩处,但经案发后最新的鉴定结果证明,被鉴定者顾强罹患双相情感障碍,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受审能力。

  本案主要通过电子数据和购毒者的证人证言来认定相关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电子数据,发现遗漏犯罪事实,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固证,完善证据链条。本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列表、逐节核查犯罪事实的方式,结合全案各证人的购买日期、频率,经审查后,依法追诉19节贩卖事实。

  本案于2018年9月7日向海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0月16日,海门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顾强自愿认罪,深刻认识到了错误,认罪悔罪,家属配合缴纳全部罚金。10月18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判决顾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悉心制发检察建议 堵塞漏洞强化宣传

  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重大问题,做好药品宣传普法,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用药、有效治疗,同时也从源头上断绝不良分子的牟利通道,还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药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有监管职责的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业监管。(2)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及注销监管,切实保障医疗资质。(3)加强精神类药品监管,完善监管流程。检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严把执业人员准入关,村级卫生室资质审查关,努力形成对农村基层精神管制药品的管控合力,保障医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为扩大宣传教育效果,海门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详细向该院未检部门通报了案情,未检部门将此毒品案例融入毒品宣讲文案,在全市各学校巡回宣讲,让更多青少年了解毒品的危害,认识毒品的各种形态,以点带面,以学校带家庭,以宣讲带普法,让更多人了解毒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