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海门区检察院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推进会。区监察委员会、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参加会议,大家就做好强制报告工作建言献策。
今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9部委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否则将被处以行政、党纪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破解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救助难的问题,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有力举措,落实好本项制度有着重要意义。
推进会上区检察院向大家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制发的背景意义,对意见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各个单位应该注意的问题和事项。各单位就如何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探讨,一致认为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需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各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履行好报告职责;二是细化完善工作机制,把报告工作落到实处;三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共同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