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太好看了!”
这是我在影院看完电影后的最直观感受。我想其他观众也与我感受一致。这个春节,《第二十条》的票房节节攀升,足以说明其受欢迎程度。《第二十条》已然成为一场全民普法的盛宴,我们共同为正当防卫的拨云见日而击节赞叹,为公平正义的如愿以偿而欢呼雀跃。
如果您还没来得及走进影院一探究竟,建议抽空去“补上这一课”。
看完电影后,随着紧凑的剧情和贯穿其间的幽默桥段所引发的感官刺激渐次退温,我觉得有必要回顾一下这堂课带来的思考和收获。
01、为什么是检察官
影片中,检察官担纲主角。
这部影片又一次让检察官“出圈”。在影院里,看着这一身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制服,在善与恶、弱与强之间逡巡,不畏强恶,济弱扶倾,心中的自豪之情油然而生。
艺术来源于生活,我们在观看王永强反击村霸这个主线故事,以及张贵生和韩雨辰分别发生在公交车、校园的见义勇为故事时,会有似曾相识之感。那是因为,这些故事均有真实案例原型,或者说是从真实案例经艺术加工而来。
在近年来发生的真实正当防卫案件中,检察官对案件的准确定性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刑事案件由公检法分工负责,检察院承担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监督的重要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工作的永恒主题。
影片主线剧情的设置还原了司法真实:王永强刺死他人的案件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王永强究竟是因正当防卫而无罪不诉,还是因防卫过当、事后防卫或其他而有罪起诉,由检察院决定。
结局皆大欢喜,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依法维护了公正。作出这个判断、决定的过程艰难曲折,参与听证的各界代表,无私付出的检察官家属,勇敢地站出来作证的证人,还包括以柔弱之躯奋力抗争的郝秀萍等,都是成就检察官主角光环的闪亮之星。
02、什么力量唤醒了沉睡条款
刑法第二十条中规定的“正当防卫”被称作违法阻却事由。某些行为表面上已经符合犯罪构成,但如果属于正当防卫,就不会被评价为犯罪,亦无需苛责。但过去司法实践中极少适用正当防卫作出罪处理,正当防卫像是一条沉睡的条款。
影片揭示了个中缘由。在第一幕,刘老爷子带领一帮人开着渣土车围堵检察院大门,刘老爷子的儿子刘文经被王永强刺死了,刘老爷子强烈要求检察院赶紧将王永强起诉到法院。这是摆在正当防卫面前的一道高高的槛:死者为大,总要有人负责任。
另外,对正当防卫与否的判断,在很多案例中还存在见仁见智的技术难题。影片中,韩明检察官曾仔细地向上访人张贵生讲述正当防卫的时间节点,以此说服张贵生其因出手不适时,不构成正当防卫。这是摆在正当防卫面前的又一道高槛:过去的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有严苛的成立条件,对于普通人而言,则是轻易就被逾越的技术陷阱。
影片中,吕玲玲和韩明两名检察官先后接力,把它唤醒了。影片时长达两个小时二十分钟,这也反映出了唤醒过程的曲折艰难。阻力既来自外部,也来自内部。两名检察官何以如此执着,为维护一个陌生人的公正而孤身挺进、力挽狂澜?
影片给出了简单直接的解释:吕玲玲讲述了当年上大学时韩明因帮助她免遭骚扰的正义之举而被责罚的故事。而韩明从一开始的不理解,直到自己的儿子遭遇了类似的不平,他才产生了感同身受的同情心、同理心。
这是文艺创作的技巧,把人的行为动机进行形象化、故事化处理。现实总不能依赖于如此这般的机缘巧合。当我们抛开他们的巧合经历,作进一步寻找,会发现剧情未言明的意味,两名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都“如我在诉”,对高质效办好案件,在办案中维护公平正义有一种极致追求,把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严格适用有形的法条,以及内心对良知和公正的遵循有机融合在了一起。
针对为何本案构成正当防卫这同一个问题,吕玲玲向韩明所作的动情回答,以及韩明在听证会上的慷慨陈词,均未着力于技术上的分析,而是着眼于普通人视角,把自己和听众代入到具体的情境,以具体可感的方式阐释了何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让银幕里的听众和银幕前的观众产生了强烈共鸣。他们的精彩发言,核心有两点:一是受内心良知的驱使,二是应公平正义的指引。
孟子言:“徒法不能以自行”。再完美的成文法,都无法完全覆盖社会万象。专业上的精通,是司法官的必备素质,但仅此而已并不够,在开展司法活动时,还需要内心良知和公平正义在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案件办好,让人民满意。
03、对司法工作者的一些启示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名言。
影片中,吕玲玲和韩明两名检察官置身各种杂音、意见和阻力之中,坚持自己的司法判断,并甘冒风险、不遗余力地寻找能够佐证自己判断的证据,穷尽所能探寻“真理”。
现实中,这种求真和担当有制度支持,被倡导鼓励,但有时也会面临一些困难和矛盾。司法工作者应始终如一,秉持这些品格,在司法实践中杜绝机械司法,坚持能动履职,多一点“从来如此便对吗”的质疑精神,少一点见惯不怪的麻木倦怠心理。
如果像吕玲玲和韩明那样办案,公平正义就会更有保障。但两名检察官带着犯罪嫌疑人家属东躲西藏,寻找证人、证据的剧情,也许与大家脑海里检察官闭门审案的固有印象不太相同。
这里介绍一下,检察官审查刑事案件的方式,不只是审阅核实侦查机关移送的书面材料,也需要对一些关键性证据进行亲历性审查,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而且,检察官还可根据需要自行开展补充侦查。影片中,检察官寻找证人和刀具的过程,应属于自行补充侦查的范畴。
文以载道,意为写文章是为了阐明、传播思想。
最高检又当一回制片人,也有“文以载道”的用意,向社会公众传递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弘扬了惩恶扬善的社会价值观。这是又一次成功的法治宣传,被央视誉为“最强嘴替”。
司法活动,既是对过去已经发生行为的判断,同时,也会对将来发生之事起到引领作用。正当防卫被唤醒,让人们以后拥有更大勇气和底气出手保护自己的利益,甚至见义勇为保护他人的利益,还震慑了为非作歹的坏人。
这个春节,随着影片的热映,第二十条被唤醒,更进一步唤醒了观众的正义感和法治意识。
正因为司法工作不仅判断已然,还能引领未然,所以,司法工作者要积极响应“谁司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以案释法等形式的法治宣传,让公正司法的正向引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工作及司法工作的重大意义即在于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些要求应是司法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应坚决贯彻到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和经办的每一个案件中,做到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