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海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海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旭东、第三检察部主任马晓霞一行以及受邀的区纪委监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10余人在现场观摩了本次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多媒体对被告人黄某某主体身份、受贿、滥用职权、量刑情节分类进行示证,使证据更加直观地展现在法庭上,使控、辩、审各方及庭审旁听人员对审理中的案件有了具体的了解和清晰认识。
“被告人放弃党性修养,放弃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放松政治学习、法律学习,而最终成为金钱的俘虏,滑入犯罪的深渊……”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在最后的被告人陈述中,黄某某哽咽着表示自己对不起党的信任,对不起家人的期盼,自己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庭审结束后,海门区检察院举行了庭审评议会。马晓霞主任等人对此次庭审作出了全面的评议,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答辩言简意赅、直击要害,庭审教育效果佳。同时也从文书制作、庭审讯问方式、庭审节奏的把握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唐旭东副检察长就本次庭审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职务犯罪案件一直都是公众高度关注的一类案件,海门区检察院由院领导带头办案体现了检察机关的重视程度,公诉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持之以恒强化出庭公诉能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最后,海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潘德峰对市院领导对此次观摩庭的关心表示感谢,并表态对提出的建议入脑、入心,坚持对标找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把每一个案件当成精品案件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