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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不诉训诫+人文关怀 法律有尺度更有温度
2022-01-29 17:34:00  来源:海门检察

  “谢谢检察官,我以后绝不会再做任何触犯法律的事情。”拿着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这位70后“老人”张某某黢黑的双手在不住地颤抖……

  张某某是文盲,小时候务农,十几岁就开始到河南、广东、福建、南通等地打工,常年颠肺流离、居无定所,可能是因为常年的重体力劳动,让他看起来比同龄人苍老了不少。

  2020年8月,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在该区三星镇某河段正在违法捕捞田螺的张某某进行现场依法处置时,张某某为逃避处理,不顾执法人员的劝阻和他人人身安全,驾驶三轮摩托车逃离现场,在此过程中,该三轮摩托车撞上了一辆电瓶车及一辆轿车,致电瓶车驾驶员轻伤、轿车损坏,执法人员未受伤。

  2021年11月底,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以张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将该案移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张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等情节,该院经过公开听证,在充分听取了人民监督员意见的情况下,决定对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于是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承办检察官在对张某某宣布不起诉的同时,还从违法捕捞田螺及驾车逃避处罚的危害性、应当吸取的教训等方面对张某某进行了训诫。不起诉宣告后,检察官对案件进行跟踪回访,通过联系张某某及其家人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回归社会情况,传递检察关怀。目前张某某已找到一份固定工作,有了一份稳定收入,生活方面已得到保障。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