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1年入伍,当了11年兵,在部队不怕流血不怕牺牲,立过二等功,后在执行公务时受伤,被评为三等乙级伤残军人,退役后党和政府给我安排了不错的工作,我在单位也是兢兢业业,没想到犯了这种糊涂,刚刚我真是没脸说,惭愧啊!”听证会后,宋某小心翼翼地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单独和检察官说起自己的军旅生涯,眼里充满了感慨和愧疚。
宋某和被害人杨某住同一小区,两家车库相邻。2022年1月30日晚,宋某发现杨某车库门前停放一辆电瓶车,遂起贪念,将该电瓶车窃走并藏匿于亲戚家。杨某报警后,公安机关经侦查锁定宋某,宋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2022年3月23日,该案移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宋某系退役军人,曾为国家领土完整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致残,考虑到宋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已退赔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按照规定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帮助退役军人放下包袱,更好回归社会,决定召开听证会对本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先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作出阐述,三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听证员均表示宋某虽已退役,但作为曾受过国家和党的教育的老党员,理应比普通人更加遵纪守法,有更高的社会责任感。考虑到宋某此次犯罪涉案金额小、认罪悔罪态度好,对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表示赞成。
为加强在办理涉退役军人刑事案件中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协作配合,本次听证会还邀请了负责宋某所居住小区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作为退役军人“娘家人”,工作人员对此事十分重视,对宋某退役后的生活、表现作了详细了解。
老宋作为一名老党员,一直热心公益事业,平日里邻里关系也和谐,对家里老人也孝顺。2022年本地疫情发生以来,他一直在小区当防疫志愿者。上午他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在小区门口值班。”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老宋赞口不绝。
“作为一个老党员,犯这种低级错误是很不应该的,我感到十分羞愧,今后一定约束行为、遵纪守法。”在不起诉听证会上,宋某也对自己一时糊涂做下的错事懊恼不已,表示一定好好珍惜机会,做好榜样,年轻时为国挥洒青春,年老时也要为国贡献余热。
邀请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派员参加涉退役军人刑事案件听证会,是海门区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就涉退役军人刑事案件进行协作配合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双方将就案件通报、信息共享、司法救助、考察帮教等方面加强沟通联系,会签工作机制,在坚守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尊重、守护最可爱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