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押人员陆某提讯结束回到监室,看到驻所检察官正在检查放在监室门口的食品时,激动地对检察官说:“谢谢你们,虽然我们被羁押在这里,但是你们能够一视同仁,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你们点赞!”
“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为了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消费权益,海门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开展了一次专项检察活动。检察人员首先来到在押人员食堂,仔细查看了粮油、肉类、蔬菜等食材的质量,负责食堂的汤厨师告诉检察人员,在押人员的食材都是政府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的,新鲜度和质量都有保障。检察人员又查看了食堂卫生状况,操作间较为整洁干净,对大锅内剩余的肉圆,督促食堂及时盛起放入冰箱,以免变质,工作人员当即进行了整改。
检察人员随后来到监区,对正在分发的在押人员所购食品、日用品进行了检查,根据进货单查验商品名和数量是否相符,保质期是否超过或者临近,严防三无产品和过期、临期商品给在押人员消费。经查,看守所每批次代购商品都是在集中分发前根据在押人员所需数量购进,略有剩余,小卖部基本无存货,不存在过期商品,有些商品才“出炉”几天,确保了商品的“新鲜”度。经用手机软件扫描,显示品名均与商品标识相符,无假冒伪劣商品。
负责商品采购的老施告诉检察人员,现在在押人员所购商品都是经区公安局招标后,统一向大型超市集中采购的,商品质量都有保障,因为所采购商品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所领导也多次前往大型超市筛选确定品种。检察人员还查看了在押人员消费台账,没有发现超限额消费及购买限制商品的记录。另外,看守所推出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将在押人员消费情况均记录于个人的电子手环内,真正做到账目清、数据明,消费情况一目了然。
检察人员还深入监室给在押人员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告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渠道,并现场接受在押人员消费方面的控告和举报,对有人反映看守所采购食品单一、价位较高的问题,及时向海门看守所提出口头检察建议,督促丰富食品种类,高低价位均能覆盖,让在押人员消费放心无忧,看守所及时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