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海门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海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华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正职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我国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学,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深层内涵与时代要求,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要联系实际学,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具体工作的实际举措。要着力将理论学习与检察机关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要与当前重点工作、创新举措紧密结合。要结合自身学,在深刻理解全会精神的基础上,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分析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振奋精神学,要提振精气神,摒弃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注重学习的实效与深度,集中精力谋划重点工作,将学习融入日常,与具体的业务实践同频共振,力求学习入脑入心,切实提升学习实效。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俞广林和部分中层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