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的冬天特别湿冷,但我心里感觉暖暖的——我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再审判决书。在广州市检察院的接访大厅,我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感谢检察机关主持公道,为我挽回损失。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恭喜你拿到胜诉判决,希望你尽快处理纠纷后续的事情,恢复正常的生活。以后借款可要谨慎啊!”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家住广州市白云区。2017年下半年,由于急需资金周转,我经中间人吴刚、邝山介绍,找到一个叫“麦哥”的人借款应急。很快,我的账户就先后收到“麦哥”妻子转来的19万元、6万元两笔钱。同时,对方要求我在收款后立即给邝山的银行账户转5万元。燃眉之急得到解决,我感激涕零。然而未曾想到,在半年后的一天,突如其来的法院传票给我当头一棒。原来是“麦哥”起诉至法院,要求我偿还借款50万元,包括本金40万元,年利率24%的利息、律师费和担保费等。我惊愕万分——仅仅借款20万元,却要叠加承受近50万元的债务,唯一的住房和车位也被查封。我向法院主张这是一起虚增债务的“套路贷”纠纷案,因为“麦哥”向法院提交的借据、欠款对账证明,是让我先在空白协议上签名,再由他们填写借款金额和利息,而且我转给邝山的5万元是“砍头息”。然而,法院还是判决我败诉,我申请再审也被驳回。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感觉天都塌下来了,明明没有借那么多钱,却要承担这么重的责任!经人指点,我向广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查看申请监督材料后,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和借款细节,并向银行调取相关人员的银行流水清单,结果发现我转回给邝山5万元后的短短一小时内,邝山的账户又转了3万元到“麦哥”妻子的账户上,也就是当初借钱给我的账户。这让我看到了转机。但被告知仅凭现有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当初的借款只有20万元时,我的心一下又沉入谷底。
后来,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审查、梳理案件的各个节点,发现“麦哥”虽然主张借款中有15万元是现金支付,但并没有在原审庭审中进行充分举证,法院也没有进一步审查现金交付的情况,不足以证明该笔借款真实发生。检察官在知悉我已向扫黑办举报后,又多次与扫黑办沟通,了解案件办理进度,调阅相关人员的询问材料,确认“麦哥”在多次问话中承认实际上没借那么多钱。最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再审庭审中,检察官向法官指出,“麦哥”向检察机关介绍借款经过时陈述的是他和邝山认识且有生意往来,这与其在原审中提供的双方不认识的说法相冲突,进而揭穿了“麦哥”否认“砍头息”等“套路贷”谎言。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并对案件予以改判,我仅需要偿还借款本金22万元,利息调整为按年利率15.4%计算。
拿到再审判决的那一刻,我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迫不及待地去了检察院,把这好消息告诉检察官。走出检察院的大门时,我一身轻松,内心无比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