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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巡查防止非法养殖反弹
2022-11-22 10:39: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牛志敏 王谜)非法养殖网箱影响河道安全及沿河生态环境,检察建议整改后效果如何?河南省汝南县检察院抓紧抓实“回头看”,对整改完成后又出现的600余处非法养殖网箱,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及时清理。

  臻头河是淮河北岸支流南汝河分流,上接薄山水库,下游注入宿鸭湖,属于典型的山溪性河流,无明显堤防,河道的畅通对防汛至关重要。但是,个别村民未经许可,长期在臻头河老君庙镇余子河村段河道内进行网箱养殖,造成周边水草垃圾漂浮、杂物堆积,既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又影响了行洪安全。附近群众意见极大,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020年10月19日,汝南县河长办将此作为河湖“四乱”线索移交县检察院。第二天,汝南县检察院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通过实地走访、无人机拍摄、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检察官确认了公益损害事实。

  2020年10月23日,汝南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老君庙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网箱养殖行为及拦河渔具依法进行处理,加强河道管理,严防此类现象再次发生。12月8日,老君庙镇政府回复检察机关:已成立专项整治执法队对河道内全部渔具进行拆除;已加大对河道管理力度;通过印制传单、出动宣传车辆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1月5日,汝南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验收,确认拦河渔具已全部拆除,水草垃圾等杂物已清理完毕,河道恢复畅通,水面洁净。

  为防止问题反弹,今年5月14日,汝南县检察院对臻头河全面排查。经核查发现,不仅臻头河老君庙镇段非法网箱养殖“死灰复燃”,臻头河东官庄镇段也出现相同现象,两地共发现网箱600多处,绵延6000余米。因涉及养殖户众多,拆除难度极大,汝南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及时向县级河长进行汇报,建议统筹相关成员单位力量开展综合整治,共同推动河湖生态保护。随后,县级河长召集县检察院、河长办、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在涉案河道召开现场工作会,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5月23日,600余个网箱全部清理完毕。

  日前,汝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进行了“回头看”,发现臻头河流域再也没有非法养殖网箱了。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院已对县域内所有河道巡查20余次。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