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梁高峰)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速,网红主播吸引了大量粉丝。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以交友、网恋为名实施诈骗的情形屡见不鲜。近日,经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等11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2019年5月,谢某等人开办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先后招募周某、龚某等人利用某直播平台从事诈骗犯罪活动。经纪人通过编造主播虚假身份信息,在贴吧、QQ、微信等网络交友平台上发布信息,寻找单身男子作为诈骗目标。在找到目标后,主播便以交友、谈恋爱为由,诱导其添加微信号、QQ号。随后,主播助理开始与这些男子聊天,并要求他们进入指定的直播间观看女主播表演。聊天时,主播助理用暧昧的话术诱骗被害人,让被害人产生女主播有意与其交往、谈恋爱的错觉。
在观看直播过程中,该公司组织水军,通过统一注册的ID账号给主播充值、刷单、送礼,诱使被害人跟进刷单送礼。同时,该公司还虚构主播之间的PK活动,诱骗被害人多次送礼物。2020年4月至11月间,该犯罪团伙采取上述作案手法,共计诈骗146万余元。
因该案地域跨度广、涉案金额大、被害人人数较多,尖草坪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研判案情。承办检察官通过梳理证据、计算诈骗数额,区分各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的地位与作用,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建议,引导侦查取证。同时,该院把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点,承办检察官结合证据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多名犯罪嫌疑人真心悔罪、积极退赃退赔,为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37万余元。对主观恶性较小、骗取金额较少、主动退赃退赔并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该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1年11月,尖草坪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