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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清偿债务,他唯一的住房面临拍卖……
2024-07-24 16:58:00  来源:检察日报

  因欠百万元巨债,阿有的房屋即将被法院拍卖。今年9月,阿有的弟弟阿生来到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以法院执行行为存在违法为由申请检察监督……日前,这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在法检两部门的倾力调解下,最终画上了圆满句号。

  十万火急的监督申请

  “我大哥的房子要进入拍卖程序了,那是他们一家三代唯一的住房……一定要快点,再晚就来不及了。”面对阿生焦急、恳切的请求,承办检察官迅速展开对案件的调查。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2019年6月,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和阿生等人因与某担保公司发生担保服务合同纠纷,在襄阳市仲裁委进行仲裁。最终,仲裁委作出裁定,认为该养殖专业合作社应偿还担保公司代偿银行本金、资金占用费以及各项利息约150万元,阿生、阿有等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担保公司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通知阿生。李某成为案件申请执行人后,催促法院对担保人阿有的房屋进行拍卖,以便及时清偿债务。但阿生却提出异议认为,担保公司尚欠其部分货款,双方互有债务未结清,债权转让应属无效,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

  法院经审查,驳回了阿生的异议。于是,阿生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非常尖锐,一方催着拍卖房子,一方却非常抵触,调解难度很大。”该案的承办法官说。

  百转千回的谈判之路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从现有证据看,申请人的申诉请求不符合监督条件。阿生得知后情绪很激动,他向检察官表示:“担保公司欠我钱,只要不转让债权,我和他们可以慢慢结算,但是不能拍卖我大哥的房屋啊!”

  通过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确认了案涉房屋是阿生大哥阿有一家唯一的住房,祖孙三代都居住于此,且家庭条件较为困难。一旦房屋被拍卖,一家人将面临无处安身的窘境。

  “我想用自己的一套还建房来换这套被执行的房屋,但对方拒绝了。你们能不能帮帮忙,帮我们协调一下?”得知法院的执行活动并无不当后,阿生试图寻求另一种办法保住大哥的房子。

  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没有问题,但如果只是就案办案,并不能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为了有效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襄城区检察院决定就此案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与人民监督员共同为该案寻求更妥善的处理途径。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带着阿生的提议,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进行了初次沟通,但不出意外地遭到了拒绝。“我不愿意调解,这案子涉及人员众多,就按程序来,我不想节外生枝。”李某说。

  面对态度坚决的李某,承办检察官站在客观立场为其分析利弊。“案涉房屋进入拍卖程序到最终拍卖成交,可能长达数月甚至更久,执行过程中若阿生提出异议,该案的执行时间将会更久,如果你们双方和解,就可以快速结束诉讼。”检察官说。

  承办检察官的这番话让李某的态度有所缓和。但当他了解到阿生想用还建房替代案涉房屋时,李某又不愿意了,“两处房产差价太大,而且还建房办证、过户都不方便”。

  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表示,用于替换的还建房质量、地段都不错,“我就是做房产评估的,拍卖程序耗时很长,如果你愿意调解,法院和检察机关可以帮助你将还建房过户到你名下,这样省时省力还有保障。”人民监督员根据自己的从业经验进行了客观分析。

  听完专业人士的意见,李某的态度又有所动摇。承办检察官则借机摆事实、讲道理。最终,李某同意阿生的提议,愿意以还建房替换案涉房屋进行执行,但要追加20万元补偿款。阿生表示认可。

  现场评估打消当事人疑虑

  眼看和解有望,一天,阿生又火急火燎地跑到襄城区检察院,一见到承办检察官便急切地说:“出大事了!我大哥的房子已经被评估了,马上就要拍卖了……”原来,在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后,阿生与李某同时收到了案涉房屋的评估报告,证实该涉案房屋价值近140万元。

  “直接拍卖就行了,何必受让那套不确定会不会有风险的还建房?”李某似乎要改变主意。

  面对这一状况,承办检察官没有直面回应,而是建议李某先去看看还建房的具体情况,再作最后决定。李某同意后,双方当事人与承办检察官、法官一同来到还建房现场。李某发现还建房采光好,两梯三户,房屋对面就是医院,周围环境也不错,对该房屋表示满意。法官、检察官又顺势做了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当场表示同意换房。

  就在签订和解协议的前一天,阿生再次找到了承办检察官:“我实在是一下子凑不齐20万元,能不能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李某能答应吗?不同意该怎么办?面对突发情况,检察官的心里也没底儿了。

  果然,签订和解协议当天,李某听到阿生提出要分期付款,顿时不悦,当即表示:“我之所以同意和解,是因为觉得可以速战速决,现在对方又提出分期付款,我不愿意!”

  “20万元的支付方式,我们可以继续谈。不要因为细节否定了已经商定好的协议。”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阿生将还建房抵偿给李某,并于今年12月底支付5万元,于2023年4月前支付5万元,于2023年12月前再支付10万元,总计20万元。双方当事人在检察官、法官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和解协议。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