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明敏交通肇事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明敏于2020年12月4日17时40分许,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某路口时,撞击行人,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被告人陈明敏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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