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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天龙提起公诉
2021-09-27 10:33:00  来源:海门检察

  近日,周天龙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天龙于2021年6月21日2时05分许,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海门区三星镇现代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某路口时,与卢某某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被告人周天龙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陈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