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阳危险驾驶一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阳于2020年9月3日22时许,醉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沪陕高速小海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告诉出口驶出后在车内休息,后背处警民警查获。被告人张阳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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