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海门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海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潘德峰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潘德峰代检察长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保建明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羌琴、政治部主任俞广林做交流发言。各部门负责人逐一围绕讲话精神谈体会、围绕具体工作谈举措。
潘德峰代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是指引全国人民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迈进的行动号角,对于我们在新征程上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院上下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要始终牢记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必须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高检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二要坚决克服思想僵化、精神懈怠的不良倾向。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根本上解放好理想信念问题、思想状态问题,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坚定地承担起海门检察高质量发展、赶超跨越的艰巨任务,始终保持奋发向上、大有作为的精神状态。
三要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谋划、抓纪律,确保各项工作不等不拖。咬定“问题”“短板”不放松,把解决短板和弱项作为突破口,“快人一步抓落实”。抓重点、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持续稳进。坚持“检察核心数据稳中有升”“检察贡献度全面提升”的目标导向,做到“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相结合,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抓管理、抓示范,确保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明确检察官是案件办理和业务数据第一责任人,抓实业绩考评,坚持质效为重,充分调动检察干警工作积极性。
四要不断创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方式方法。要把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有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要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努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努力使司法办案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法治更有温度。